根据2003年标准规定,食用植物油统一采用以单一的原料名称对产品命名的方式,禁止将与用途、工艺等有关的词语用在产品名称中。也就是说,产品只能根据原料称为大豆油、花生油、玉米油,不能再加上“烹调”、“压榨”等类似的字眼来命名。
同时,食用油将按质量由高到低,分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、四级4个等级,分别相当于原来的色拉油、高级烹调油、一级油、二级油。这就是说,消费者只需看看产品标定的等级高低,就知道食用油的质量好坏了。
新标准实施后,“纯正大豆色拉油”这样的名称不会再用于标注产品,取而代之的是明确标示等级的“大豆油”。
“压榨法”和“浸出法”是食用油的两种基本制作工艺。这两种方法的区别在于,“压榨法”是靠物理压力将油脂直接从油料中分离出来,全过程不涉及任何化学添加剂,保证产品、卫生、无污染,天然营养不受破坏。而“浸出法”则采用溶剂油(六号轻汽油)将油脂原料经过充分浸泡后,进行高温提取,经过“六脱”工艺(即脱脂、脱胶、脱水、脱色、脱臭、脱酸)加工而成,的特点是出油率高、生产成本低,这也是浸出油的价格一般要低于压榨油的原因之一。
很显然,从追求天然健康的角度讲,压榨油更符合人们的消费心理。国内市场上绝大多数的花生油采用的是“压榨法”,而多数大豆色拉油则选用“浸出法”。
油的传热作用
使菜肴呈现出鲜嫩或酥脆的特点。在烹调过程中,用油脂作为传热媒介的应用很广,由于油脂的燃点较高,加热后能加快烹调速度,缩短食物的烹调时间,使原料保持鲜嫩。适当地掌握加热时间和油的温度,还能使菜肴酥松香脆,因此常用于油炸菜点。